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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代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获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决定

作者:北京京栋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5-24 12:30:38点击:161

近日,北京市西城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2023年4月15日,陈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拘留陈某亲属2023年4月23日委托北京京栋律师事务所王新广律师担任陈某的辩护人。2023年4月24日王新广律师、朱亚虎实习律师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在4月26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虽然做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但承办律师对案件进行仔细研究、深入分析,和公安机关、检察进行多次沟通,并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申请书,最终北京市西城人民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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